岳塘新聞網11月30日訊(通訊員:周金麗)江西男子連某某來湘潭與相親平臺結識的周女士同居后,竟趁其外出,將家中首飾偷走。近日,湘潭市岳塘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連某某涉嫌盜竊一案已判決,連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三萬元。
經查:2020年7月中旬連某某與被害人周女士在手機相親平臺上相識,雙方通過微信聊天發(fā)展成男女朋友關系,2020年8月中旬連某某來到湘潭與被害人周女士同居,2020年8月底連某某因需償還賭債且感覺與周女士生活不愉快想分手等原因,趁周女士外出之際,將其放在家中床頭柜里的數條黃金首飾、一條鉑金項鏈盜走,并將周女士的聯系方式拉黑刪除后逃往江西。連某某將盜來的黃金首飾用來償還一萬二千元的賭債及利息,又將盜竊來的鉑金項鏈送給了在相親平臺上認識的新女友陽女士。經鑒定,被盜物品價值三萬余元。經查,連某某曾因犯盜竊罪、搶奪罪等被判處刑罰,此次已是四進宮。
檢察官提醒:君子愛財取之有道,切勿為了錢財觸犯法律。同時提醒廣大市民網絡交友需要謹慎,要擦亮眼睛,了解清楚對方人品,不要被一時的熱情沖昏了頭。
法條鏈接:
第二百六十四條 【盜竊罪】盜竊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責編:郭璇
來源:岳塘新聞網
悠游國慶 就來盤龍大觀園(二) 開啟養(yǎng)肺之旅 邂逅無盡綠意
悠游國慶 就來盤龍大觀園(一) 國慶節(jié),一起來“rua”鹿,超萌!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漫步法華山森林步道 暢享春日詩意浪漫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盤龍大觀園:賞花踏青休閑 樂享春日好時光
“數”說岳塘——關鍵詞“30”
護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首次注冊超詳細流程,趕緊收藏起來
“數”說岳塘——關鍵詞“206”
“學雷鋒?文明實踐我行動” 岳塘區(qū)2024年“3?5”學雷鋒活動暨“心相蓮·搭把手——岳塘樂幫”文明實踐志愿服務集市舉行
下載APP
分享到